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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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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常見問題

請問政府如何鼓勵企業投資技術研發,促進臺灣產業升級?

發佈日期:2024.02.26

「公司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簡稱研發投抵辦法):為鼓勵新創企業研究發展並推動產業持續創新以維持我國經濟競爭優勢,「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訂定公司投資研究發展之支出,得提供租稅抵減之優惠,並依同條法律授權訂定「研發投抵辦法」,該項獎勵措施係屬功能性租稅優惠,大中小企業及傳統產業均一體適用,明定公司研發活動具有一定創新水準者,得適用研發投資抵減,抵減率為15%,抵減額度以不超過公司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30%為限。倘公司研發活動符合研發投抵辦法所規範事項均可申請適用。相關資訊請逕洽申請網站查詢https://www.moeaidb.gov.tw/external/ctlr?PRO=application.ApplicationView&id=733或洽經濟部產業發展署電話電話02-27541255與服務熱線0800-000256。

推動「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實施方案」:為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增加我國服務業之就業機會、擴大服務輸出及協助中小型服務業者籌資,由國發基金匡列100億元資金,專款投資國內服務業。投資範圍含資訊服務業、華文電子商務、數位內容、雲端運算、會展產業、美食國際化、國際物流、養生照護、設計服務業等。相關資訊請逕洽該計畫網站查詢http://www.issip.org.tw/ 。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為促進中小企業研發與創新,該法於103年6月4日增訂第35條,提供中小企業投資研究發展支出之優惠抵減。另同法第35條之1提供個人或中小企業以其所有權之智慧財產權讓與非屬上市、上櫃或興櫃公司,所取得之新發行股票免計入取得年度所得額課稅,於轉讓、贈與或遺產分配時,申報課徵所得稅之租稅優惠,以協助新創事業取得所需技術,促進創新創業動能。相關資訊請逕洽網站查詢http://www.moeasmea.gov.tw/ct.asp?xItem=670&ctNode=214&m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