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說明
‧ 課程名稱:【桃園場】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
‧ 課程地點:桃園 │ 元智大學(桃園市中壢區內壢里遠東路135號)
‧ 開始日期:2023/4/8
‧ 結束日期:2023/6/3
‧ 課程時間:周六09:00~16:00
‧ 上課時數:8天共48小時
‧ 費 用:會員價15500/非會員價17500
【課程前言】
身為人資人員的您是否對於勞動法令有通盤了解?在不景氣時又該如何幫助企業降低各項人事成本?遇到棘手的勞資爭議問題又該如何妥善處理?如果您還懷疑五月一日勞動節或其他國定假日遇例假是否補假或放假,代表您仍未具備人資人員的基本功(週休二日工時的排定),能夠不斷吸收最新法令知識及熟悉實務操作方法,才能為自己創造績效、提升自身價值!
本認證課程完全以實務導向設計,讓您一次了解勞基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勞退新制因應對策及合法節省勞健保費操作實務,亦教您處理契約終止及員工不能勝任及相關問題,並透過案例分析教您破解各項疑難雜症,課後獨家提供免費的【勞資問與答】機制,更能讓您立即成為老闆眼中的紅人!
【課程大綱】
4/8勞保、勞退、職災補償基礎入門
■ 講師:徐卿廉 老師
一、勞工保險條例說明
1、投保單位、被保險人、投保薪資及保險費之認定規定、法規解釋及爭議案例說明
2、各項給付規定、法令解釋、爭議案例說明
二、雇主職業災害補償責任與勞工保險職災補償
1、勞動基準法職業災害補償之規定
2、認定標準及相關法院判決!
3、工資補償責任與殘廢補償責任相關法院判決
4、如何透過工作規則與商業保險管理職業災害補償風險
5、承攬人連帶補償責任之認定
三、勞工退休金條例解析
1、適用對象及新舊制的轉換(結清年資及合意終止勞動契約應注意事項、關係企業間調動時如何處理
2、提繳規定:提繳範圍(工資範圍之認定)、提撥比例之調整、委任經理人之處理、暫停提繳之規定等重要規範及相關行政解釋
4/15勞基法逐條解析基礎入門
■ 講師:黃竑鈞 老師
一、勞基法與企業經營管理成本
-工資的定義、工資清冊之內容、行政機關、民事法院、行政法院之見解及案例。
-勞工特別休假(換休延休有何不同?)及請假之管理實務與法律規定之運用
二、勞動契約與相關勞務給付契約的分辨
-勞工的定義及委任經理人
-定期契約與不定期契約的分辨
-勞動之僱傭契約與承攬契約的差異
三、調動五原則的規定與實務案例處理
四、勞基法勞動契約篇中經濟、懲戒與禁止解僱
五、勞基法修正40小時與一例一休工作時間、例假日、休息日的安排、國定假日、彈休、加班換補休的風險管控及工資結構調整
六、正常工時與變形工時的例假日排定調整與工資變動
七、工時管理中出勤記錄之核實紀載與修正的意義
4/22就業歧視、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騷擾防治法
■ 講師:焦興鎧 老師
一、就業歧視問題
1、就業歧視之爭議處理要領
二、防治就業歧視有關新增禁止項
1、職場就業歧視之種類及性別歧視之禁止
三、工作上的性別歧視之禁止
1、性別工作平等法中各種假設之規範及促進工作平權
四、性騷擾防治法制
1、性騷擾事件之嚴重性及負面影響
2、性騷擾防治法相關條款內容之說明
3、企業應注意之性騷擾防治措施及補救方法
5/6勞健保投保實務操作與保費調節
■ 講師:徐卿廉 老師
一、勞保局啟動專案查核,投保單位應具備之因應方式
二、應加保而未加保、月投保薪資調整過大為主管機關高風險查核對象
三、詳細解析勞健保局進行財稅比對、保費逕調之依據及合法申復作法
四、勞保投保單位未到職加保、離職退保及高薪低報,法律通過加罰4倍
五、投保單位違法將勞保費負擔轉由勞工支付,法律通過加2倍
六、投保單位未依勞保條例辦理導致員工權益受損,要負民事侵權賠償責任
七、投保單位負責人未依規定高薪低報或低薪高報,刑事責任詳實解析
八、事業單位面對勞健保局實地訪查應具備之態度與作法
九、事業單位進行爭議審議、訴願及行政訴訟介紹與實例解析
十、勞保年金及健保新制未來實施雇主因應方式及實例解析
5/13【上午】契約終止後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 講師:章鴻年 老師
一、員工離職的交接義務與預告義務
二、員工預告終止的義務
1、員工預告之法律責任
2、員工可否預告終止卻拒絕離職
3、員工預告終止雇主可否要求提前離職
4、員工離職是否需雇主批准方能生效
三、勸勞工自行離職或合意離職是否合法
四、契約終止後雇主的義務
1、服務證明書的給付義務及返還義務
2、離職證明書給付之義務
五、離職後競業禁止與違約處理
1、競業禁止的約定
2、離職原因與競業禁止的效力
3、違反競業約定的處理
六、試用期間終止的事由與義務
1、試用期間雇主解僱權與解僱事由
2、試用期間終止與職災
3、試用期間終止與雇主義務
5/13【下午】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的判定與執行
■ 講師:章鴻年 老師
一、不能勝任的實務操作定義
二、不能勝任的剖析
1、不能勝任的主觀標準
2、不能勝任的內容項目
三、管理工作中執行不能勝任認定的方式
1、一定程序的設定
2、考績結果作為不能勝任認定之工具
3、業績目標的設定作為不能勝任認定之工具
4、不能勝任與情節重大的區別
四、雇主擬定解僱事由的風險
5/20工作規則撰寫實務 -(員工手冊訂定技巧)
■ 講師:黃竑鈞 老師
一、如何運用工作規則進行人事管理之重點說明
二、工作規則與員工手冊之區別與運用
三、工作規則(員工手冊)主要內容─—工時、工資、性騷擾、福利等
四、工作規則(員工手冊)應訂定事項逐項說明
五、訂定工作規則(員工手冊)應注意的事項
六、企業自定之工作規則常見的錯誤有哪些?應如何修正?
七、工作規則(員工手冊)的修定程序
八、實際練習與觀摩:包含福利給與辦法的訂定技巧、員工考核範本
5/27學員簡報案例分析
■ 講師:協會講師群
6/3認證口筆試
■ 講師:協會講師群
【講師介紹】
■ 講師:黃竑鈞 老師
■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學碩士
■ 專業領域:
勞動條件、勞資爭議、大量解僱處理、就業歧視認定、性別工作平等、職業災害認定、勞工退休金、就業服務、職業訓練、身障就業促進、外勞及仲介機構管理、職業安全衛生及勞動檢查等勞動法令。
■ 現任:
1、臺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人(委員)及新北市政府調解人
2、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產投方案勞動法專業講師
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及臺北市勞動檢查處職業安全衛生專業講師
4、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工安查核委員3年
5、台北榮民總醫院勞務委外人力預算審查委員2年
6、勞動部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就業安全法令講師8年
7、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勞動法專業講師
■ 經歷:
1、曾任臺北市勞動檢查處主任秘書、副處長。
2、曾任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條件、勞資爭議及外勞管理科科長。
3、曾任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專員。
4、曾任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中心秘書等職務。
■ 碩士論文:
我國外籍勞工管理政策制度之研究,民86年1月。
■ 著作:
1、性別平權之研究-台北市個案分析,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中階主管領導班,民 93年12月。
2、專家:「職安法」三讀通過 各行業應儘速了解因應,1111人資專區,民102年7月。
3、專家:從奇力光電勞資爭議事件談企業勞務管理及勞工權益自保,1111人資專區,民102年9月。
4、專家:「提高派遣工上限」VS.「零派遣」,民103年9月。
5、一休新制上路!管理者、HR或勞工朋友必備修法重點解析?民105年12月14日。
6、除夕、初一逢例假日,各行業如何安排一例一休?民106年01月23日。
■ 專業證照:
1、74年國家高等考試及格。
2、96年就業服務專業人員乙級技術士檢定及格。
3、104年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乙級技術士檢定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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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講師:徐卿廉 老師
■ 資歷:勞動法專家
■ 現職:
台北市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主席、調解人
新北市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 經歷:
前勞動基準雜誌月刊特約作者實務課程講師
各級產業職業企業工會勞動法課程講師
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協會勞動法課程講師
前台北市勞工局科長、前台北市勞工局職訓中心主任
■ 專長:
實務解析講授勞動法、社會保險、商業保險、行政法、民刑法、國家賠償及企業主之責任風險分析;實務處理勞動法爭議審議、訴願、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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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講師:章鴻年 老師
■ 學歷:政治大學法學碩士
■ 曾任: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科長
■ 專長:勞動契約、勞動條件、勞資爭議、勞資關係、不當勞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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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講師:焦興鎧 老師(臺灣勞動法學會 常務監事)
■ 經歷:
臺灣勞動法學會理事長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科學院勞動學研究所兼任教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兩性工作平等委員會委員、法規委員會委員
臺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委員
臺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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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絡電話:台北(02)2748-5188 /台中(04)3506-0841
‧ 注意事項:
◎開課日前第十五日之前報名繳費可享優惠500元!
◎1111人力銀行VIP會員可享95折優惠!
◎免費提供便當及茶水;費用含課程教材
◎課程發票皆於課程現場交予學員!
◎團體報名須於開課日7天之前完成報名繳費,才能享有團報優惠喔
◎以上優惠方案恕不重複!
◎課程內容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凡參加過本認證班的學員(無論是否通過認證),都可以單堂 1,000 元的優惠價格,選擇同一認證系列中想要複習或加強的課程,機會難得,敬請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