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說明
‧ 課程名稱:職場霸凌(職場不法侵害)實務案例解析與預防舉措專班
‧ 課程地點:台北 │ 中國文化大學建國分部(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231號)
‧ 開始日期:2025/01/22
‧ 結束日期:2025/01/22
‧ 課程時間:周三13:00~16:00
‧ 上課時數:3小時
‧ 費 用:會員價2600/非會員價3300
【課程前言】
職場霸凌迄今尚無明確定義,觀察過往實務見解或是主管機關揭示標準,莫衷一是模糊抽象,故本次專班沈以軒律師特別整理近10年來所有涉及「職場霸凌」或「職場不法侵害」之相關民刑事判決,再輔以勞動部最新職場霸凌重啟行政調查報告所揭示標準,案例類型化分析認定關鍵,並提出降低職場霸凌發生機率之具體建議,除有利於實務工作者(人資、法務、職安衛、調查委員)在個案調查判斷上運用參考外,亦得作為每一家公司內部主管教育訓練之參考範本。
【課程大綱】
一、職場霸凌(職場不法侵害)定義
Q:職場霸凌是否限定在上司對部屬?還是也可能發生在部屬對上司或同儕間?
二、法院實務認定之職場霸凌案例
(一)肢體暴力(e.g.不慎失手拍到、肘擊揮空)
(二)言語暴力
1、威脅人身安全(e.g.想要揍主管)
2、侮辱貶抑(e.g.羞辱腦袋或身材、口頭禪三字經)
3、歧視
4、侵害隱私(e.g.影射私生活不倫戀)
5、公開方式羞辱指責
(三)情緒性動作(e.g.摔文件、敲杯子、拍桌子、翻白眼)
(四)濫用權力
1、刻意不給工作
2、故意排擠孤立
3、安排與能力經驗顯不相當的低階工作
4、要求從事主管個人私務
5、指示明顯超出能力所及的工作
6、工作要求過度嚴苛(e.g.下班後通訊軟體未即時回覆即責罵)
7、貶抑人格要求(e.g.自行簽辦承認錯誤、強迫勞動跑步深蹲)
8、質問揪出告密者並要求下屬回覆內容
9、不當拒絕請假
(五)性騷擾(e.g.不當身體動作、性意味文字圖畫、違反意願跟蹤追求)
三、法院實務認定之未構成職場霸凌案例
(一)主管權限行使必要範圍
1、約談促請改善
2、依規調動考核記過解僱
3、公告懲處處分
(二)職場倫理與工作表現之合理評論
(三)偶一情緒化舉措
四、職場霸凌輔助判斷標準
(一)被害人過往言行
(二)被害人當下反應
(三)發生次數與頻率
(四)發生目的動機
五、職場霸凌行為人法律責任
六、雇主未善盡職安法保護義務之法律責任
(一)各級主管知悉或接獲申訴時之SOP
(二)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三)勞基法第14條被迫離職之資遣費
七、職場霸凌衍生之職業災害爭議(e.g.職業傷害、職業病)
八、職場霸凌不實爆料之法律責任
九、職場霸凌調查程序與雇主預防改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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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介紹】
■ 講師:沈以軒 律師(現任:宇恒法律事務所 所長)
■ 經歷:
1、臺北律師公會第30屆理事
2、臺北律師公會勞動法委員會主委
3、勞動部第一屆勞工訴訟專案優良扶助律師
4、勞資爭議調解人認證講座暨口試委員
5、勞動部勞動條件專案檢查計畫陪同鑑定人
6、臺北市勞動局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計畫專業督導
7、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勞工專科律師審查委員
8、勞資爭議獨任調解人、仲裁委員
9、勞工涉訟權益補助審查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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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絡電話:台北(02)2748-5188 /台中(04)3506-0841
‧ 注意事項:
◎開課日前第十五日之前報名繳費可享優惠200元!
◎1111人力銀行VIP會員可享95折優惠!
◎免費提供便當及茶水;費用含課程教材
◎課程電子發票皆於課前電郵交予學員,如需紙本發票則於課程現場交予學員。
◎團體報名須於開課日7天之前完成報名繳費,才能享有團報優惠喔
◎以上優惠方案恕不重複!
◎課程內容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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