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 online】如何預防職場不法侵害與...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開始時間:2023-08-17 00:00
結束時間:2023-10-17 23:55
費用性質:收費
一、獎勵對象:中央機關、地方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法人研究單位等。
二、獎項類別:
(一)採購獎:採購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所辦理新創共同供應契約上架品項之機關,依照採購金額計算,累計採購金額最多之3個機關,分別頒以:首獎、貳獎及參獎。
(二)特別獎:不受採購金額、件數之限制,以機關積極運用新創產品服務增進公務服務效能,或提供場域協助新創完成產品服務試作或實證之亮點及代表性案例提出申請,須為已完成之合作案。
三、期間:
(一)採購獎:採購金額累計計算期間111年10月15日(星期六)至112年10月13日(星期五)。
(二)特別獎:申請期間自本獎項公告日起至112年10月13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四、申請與審查方式:
(一) 採購獎:機關無須提出申請,由主辦單位針對政府採購網「創新應用」專區中之採購資料確認獲獎機關。
(二) 特別獎:機關以電郵寄送申請表,採書面審查方式,由本處邀請3位專家學者擔任審查委員,針對申請資料內容,依策略性、永續性及創新性進行評估,並彈性決定名額。
五、獎勵措施:
(一) 行政獎勵:獲獎機關之主要業務主管及承辦人員,得由各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規定,記功一次;其他有功人員、協辦相關人員,得由各機關依相關規定辦理敘獎;未獲獎機關,對於辛勞得力人員,得依相關規定辦理敘獎。
(二) 頒獎典禮:
1.預定結合社會創新採購獎勵共同於112年12月舉行,採購獎及特別獎皆頒發獎盃作為獎勵。
2.採購獎預定由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頒獎,特別獎預定由經濟部部長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