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鼓勵新創企業開拓政府市場,同時也鼓勵政府機關體驗新創成果於執行公務、對民服務的效能,爰公布新創採購補助計畫,地方政府採購新創產品或服務時得享有補助。
補助對象:直轄市、縣(市)政府
補助範圍:採購本處新創共同供應契約架上新創業者所供應產品或服務之決標價
相關規範:「新創產品及服務採購補助試行作業要點」(https://law.moea.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555)
新創產品或服務清單:另於各次受理申請期間公告之。
申請時間:
108年第1梯次(108年4月28日至108年5月29日)
108年第2梯次(即日起至108年7月26日)
108年第3梯次(視需求辦理)
申請表單與資訊:https://www.spp.org.tw/spp/subsidy
新創採購網:https://www.spp.org.tw
諮詢專線02-6607-2206
108年度第2次「新創產品及服務採購補助作業」自即日起至本年7月26日止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 2021/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