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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桃園社會企業創業競賽

發布日期: 2021/04/21


【參賽資格】
1.參賽者須為45歲以下(西元1973年1月1日以後出生)人士,以團隊的方式報名參加。
2.每組團隊成員至少2人,至多6人,每位參賽者限參加1團隊。
3參賽團隊之提案須以解決社會問題或營造社會價值為創業導向,並提出創新、永續、具有社會影響力的社會企業商業模式。
4.106年度桃園市社會企業競賽獲獎團隊的同一提案不得重複參賽。
5.成立公司之團隊亦可參加本競賽。
6.參賽條件:參賽條件至少須符合a或b其中一項。
a.團隊中須一半成員設籍或就學或就業於桃園市。
b.解決桃園市社會問題為主之社會企業創業提案。(請於創業計畫書摘要表及創業計畫書中,分析欲在桃園市何地、解決何種桃園市社會問題)
【報名期間】民國107年4月16日(週一)至6月10日(週日)止。
【決賽日期】民國107年6月23日(週六)。
【決賽地點】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一樓演藝廳。
【評選方式】
【初賽(書面審查)】由評審委員依據報名參賽之團隊所繳交之書面資料進行審查,並從所有團隊中選出至多20組晉級決賽。
【決賽】由評審委員聽取決賽團隊8分鐘之社企創業提案簡報後進行詢答,並遴選出獲獎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