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民國 111 年12月14 日中企財字第11109005120號令,為配合民法自112年1月1日起下修成年年齡為十八歲 ,爰配合修正本要點第四點貸款對象之負責人年齡規定為須年滿十八歲至四十五歲。
※本次發布之修正部分,自民國112 年1月1日起生效。
【資料來源: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發布日期: 2023/01/07
依據中華民國 111 年12月14 日中企財字第11109005120號令,為配合民法自112年1月1日起下修成年年齡為十八歲 ,爰配合修正本要點第四點貸款對象之負責人年齡規定為須年滿十八歲至四十五歲。
※本次發布之修正部分,自民國112 年1月1日起生效。
【資料來源:經濟部中小企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