嘻哈文化,包括饒舌音樂,已經成為美國文化跟音樂產業的一個特色,它在經濟上貢獻卓著,在音樂銷售、表演權利金、時尚、電視及電影產業等不同領域有數百萬美元以上的產值。智慧財產權,尤其是著作權法,和嘻哈音樂的規範與所有權歸屬息息相關。因為嘻哈音樂是建築在非裔美人舊有的藝術形式上,例如藍調、爵士、靈魂樂、放克音樂,而它也因此繼承了這些音樂類型的創作方式。在過去,這些音樂形式因為缺乏著作權成立的固著要件、著作權法對於表演人的保護十分有限、著作權法與契約法的交互作用、取得著作權的形式要件等種種原因,比較不受著作權法的規範。這些創作方式所引發的饒舌音樂相關法律爭訟及糾紛,對於著作權法理論核心(包含數位音源取樣)以及音樂的生產本身都形成衝擊。嘻哈音樂對智慧財產權的挑戰提供了一個實驗場,在其中不同的所有權典範、藝術自由的界線、以及 remix 文化和著作權等不同觀念相互碰撞。這些衝突說明了著作權法改革需要以創作人為中心,並應往促進言論與表現自由、以及分配正義等方向進行。
▲講者:
Professor of Law / Thomas Jefferson School of Law, USA現為美國湯瑪士傑佛遜法學院的法律教授,為第一位研究美國非裔族群藝術的著作權法律學者。曾在華爾街有名的律師事務所工作,主要客戶包括時代華納(Time-Warner)HBO、電影製作人史派克·李(Spike Lee)、R&B歌手鮑比·布朗(Bobby Brown)、饒舌樂團人民公敵(Public Enemy)、脫口秀主持人傑拉爾多·里韋拉(Geraldo Rivera)及放克教父喬治·克林頓(George Clinton)。曾於2005入選為聖地牙哥地區十大著作權法律師。
▲對談人:莫康笙(老莫)
▲主持人:陳舜伶
▲活動資訊
● 活動時間:2016/6/7 (二) 19:00-20:30
● 活動地點:行政院青創基地 (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42號)
● 報名網址:點擊打開鏈接
▲行政院青創基地
● 諮詢預約:(02) 23-58-4548 (我發, 是我速發)
● 服務時間:10:30-17:30
●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42號
▲講者:
Professor of Law / Thomas Jefferson School of Law, USA現為美國湯瑪士傑佛遜法學院的法
▲對談人:莫康笙(老莫)
▲主持人:陳舜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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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時間:2016/6/7 (二) 19:00-20:30
● 活動地點:行政院青創基地 (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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