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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數位新創應用獎勵計畫」徵案

活動類型: 競賽 | 付費方式: 免費

活動資訊總覽
  • 活動期間:
    2026/06/10 00:00 ~ 2026/07/14 17:00
  • 地區:
  • 地點名稱:
    N/A
  • 詳細地址:
    (此案為線上徵件)

活動詳細內容

【計畫說明】
本計畫由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以下簡稱本署)依據《數位發展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辦理「數位新創應用獎勵計畫」,採公開評選方式進行。計畫對象為具備國際市場拓展實績及高成長潛力之新創企業,旨在協助其深化國際佈局、提升品牌能見度、促進跨境合作,並擴大市場規模與商機,以帶動數位新創企業成長及整體產業發展。
參選企業於申請時,應具體設定國際拓展目標,目標範疇涵蓋國際展會參展、國際加速器進駐、國際募資、國際業務拓展或設立據點等。獲獎企業須依核定之國際拓展規劃執行,並完成執行檢視及憑證檢視,確認符合原訂目標後,依檢視結果覈實撥付獎勵金。

【參選資格】
一、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且未滿8年之新創企業(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登記之核准設立日期須為民國107年1月1日(含)後成立,非最後核准變更日期),需具3年以上(114年、113年、112年)營運實績。
二、參選企業之行業分類(依財政部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之登記營業項目為準,詳見附件2)須為J582(軟體出版業)、J62(電腦程式設計、諮詢及相關服務業)、J63(資訊服務業),且參選企業之核心產品、技術或服務須為自行研發,不得為經銷、代理或代購。
三、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權益總計或權益總額)為正值。
四、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司之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為準)。
五、不得為本國設立及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

【參選類別】
參選企業限自行擇定1個類別報名,報名完成後恕無法變更類別。
一、創新技術開發:表彰已完成創新軟體應用或系統整合技術開發,且具國內外實際場域驗證實績之業者。其成果具備技術高度與應用實效,並展現卓越的跨場域、跨區域部署能力。例如:智慧運算、資安防護、雲邊整合或自主決策系統等。
二、企業營運應用:表彰已將數位創新應用導入企業營運流程,並具國內外實際商業場域實績之業者。其成果展現顯著的經營效益與商模永續性,具備跨區域營運之典範價值。例如:營運管理、決策或風險控管系統等。
三、終端消費應用:表彰已應用於終端消費市場之數位創新服務,並具國內外市場或用戶場域驗證實績之業者。其成果應具備高穩定性與市場採用度,並展現優異的品牌影響力與國際市場擴張力。例如:數位服務或智慧應用等。
四、永續社會應用:表彰已應用於環境永續、社會發展或公共治理之數位創新成果,並具國內外實際場域驗證實績之業者。其成果具備實質效益與社會貢獻,展現可拓展與持續發展之典範模式。例如:能源管理、環境監測或公共服務等。
五、AI核心數位服務:表彰以人工智慧為核心之數位服務,並具國內外應用或商業場域驗證實績之業者。其成果展現卓越的產業應用與決策價值,具備多場域或跨區域整合應用能力。例如:AI 服務、智慧決策系統等。

【申請程序】
全程採線上申請(並須使用工商憑證),恕不受理紙本送件。
本計畫自公告日起至115年7月14日(二)下午5時截止,逾期申請不予受理,請於截止日下午4時59分59秒前(線上系統於下午5時關閉)以電子申請方式辦理。
完成申請時間以計畫執行單位之線上申請系統所紀錄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