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鼓勵廠商以多元、創新或整合性之行銷作法,布建海外行銷通路,爰辦理本計畫之補助申請。
二、申請範圍:
(一)以「布建海外行銷通路」為主,廠商可於計畫中提出具多元、創新之手法或能發揮虛實整合效益之加值作法,惟補助範圍排除參展、拓銷團及買主媒合等推廣活動。
(二)布建通路態樣包括新設據點(如:分公司、子公司、展示中心、發貨倉庫或其他類似性質之據點)及新增代理商/經銷商等。
三、申請補助計畫之執行期間:
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1月10日止。
為鼓勵廠商以多元、創新或整合性之行銷作法,布建海外行銷通路,爰辦理本計畫之補助申請。
二、申請範圍:
(一)以「布建海外行銷通路」為主,廠商可於計畫中提出具多元、創新之手法或能發揮虛實整合效益之加值作法,惟補助範圍排除參展、拓銷團及買主媒合等推廣活動。
(二)布建通路態樣包括新設據點(如:分公司、子公司、展示中心、發貨倉庫或其他類似性質之據點)及新增代理商/經銷商等。
三、申請補助計畫之執行期間:
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1月1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