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目的
為提供創業者取得創業資源,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下稱本局)運用捷運台北橋站3樓公益空間,打造創業加速器「新北創力坊」。無論是個人創業者、新創團隊或新創公司,透過進駐新北創力坊所提供之辦公空間、業師輔導、創業課程等資源,將創意逐步孕育成具商業價值的產品或服務,同時結合本市的產業資源,協助進駐者在短期內得到最有效率的商業連結、創業輔導與投資機會,加速事業的驗證與發展。
二、申請資格:
具創新應用產品或服務開發能力及創新經營構想之個人、團隊、公司行號或企業,並具備以下任一條件者,得申請進駐:
(1) 團隊成員至少一人設籍新北市。
(2) 登記於新北市之公司、行號及工廠。
(3) 已於其他縣市設立之創新企業,有意在新北市拓展據點者,或從事相關促進產業創新與創業者。
(4) 創業領域符合當期招募主題。
(5) 配合政策或其他相關需求,有需要鼓勵其發展創新創業之族群(如原住民、新住民)。
(6) 經本局同意進駐之創意團隊。
為提供創業者取得創業資源,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下稱本局)運用捷運台北橋站3樓公益空間,打造創業加速器「新北創力坊」。無論是個人創業者、新創團隊或新創公司,透過進駐新北創力坊所提供之辦公空間、業師輔導、創業課程等資源,將創意逐步孕育成具商業價值的產品或服務,同時結合本市的產業資源,協助進駐者在短期內得到最有效率的商業連結、創業輔導與投資機會,加速事業的驗證與發展。
二、申請資格:
具創新應用產品或服務開發能力及創新經營構想之個人、團隊、公司行號或企業,並具備以下任一條件者,得申請進駐:
(1) 團隊成員至少一人設籍新北市。
(2) 登記於新北市之公司、行號及工廠。
(3) 已於其他縣市設立之創新企業,有意在新北市拓展據點者,或從事相關促進產業創新與創業者。
(4) 創業領域符合當期招募主題。
(5) 配合政策或其他相關需求,有需要鼓勵其發展創新創業之族群(如原住民、新住民)。
(6) 經本局同意進駐之創意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