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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活動|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申報宣導會

活動類型: 活動 | 付費方式: 免費

活動資訊總覽
  • 活動期間:
    2018/12/11 14:00 ~ 2018/12/11 16:00
  • 地區:
    高雄市
  • 地點名稱:
    N/A
  • 詳細地址:
    前鎮區復興四路12號

活動詳細內容

新版公司法 11/1開始實施,明年1/31前您必須申報董監事、經理人及持股超過10%的主要股東資料,如未準時申報將有罰款,甚至廢止公司登記,如此重要的訊息您不可不知!

「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平台」申報說明會
活動時間 : 2018年12月11日  14:00-16:00 
活動地點 : 高雄軟體園區A棟一樓交誼廳(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四路12號)
活動流程 :
13:30~14:00 報到
14:00~14:10 主持人致詞
14:10~14:40 公司法 22-1 條立法目的及子法說明 
14:40~15:40 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料申報平臺說明
15:40~16:00 綜合討論與意見交流 Q&A

注意事項 : 
與會人員請為貴公司實際申報人員,並請準備下列資料,以利現場操作及完成申報作業
1.手機或筆記型電腦等設備(自備網路佳)
2.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或投資額)超過10%以上股東之姓名(或法人名稱)、國籍、出生(或設立)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持股數(或出資額)
3.公司負責人身分證字號及健保卡卡號(位於健保卡正面左下角)

聯繫窗口 : 
行政院南區新創基地 林專員07-3388618 / [email protected]

<公司法第22條之1規定>
公司應至中央主管機關建置或指定之資訊平臺申報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之姓名或名稱、國籍、出生年月日或設立登記之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持股數或出資額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未依規定申報者經通知限期改正未改正者,處代表公司之董事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經再限期通知改正仍未改正者,處以罰鍰,其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公司登記。